1、强夯锤置换法地基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进行;对粉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14d~28d;对粘性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28d。
2、强夯锤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重型动力触探或超重型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和强夯半置换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核地基承载力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3、对强夯锤半置换地基可采用探井取样土木分析、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等原位测试方法,对墩间土进行检验,评价地基的有效加固深度、土的强度、变形参数和地基承载力等。
4、竣工验收的质量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应按不同行业的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与评定的标准。
5、强夯置换地基载荷力试验和置换墩着底情况检验数量均不应少于墩点数1%,且不应少于3点。